产品释义: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与是指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在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与我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并设定存款起点,起点以下余额按我行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超过起点部分按我行公布的协定存款挂牌利率或国家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的存款品种。适用对象: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客户。
申请条件:凡在我行办理协定存款的客户,其结算账户中最低余额起点为人民币10万元,具体起点金额由我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办理流程:先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再与我行签定《协定存款合同》。
办理渠道:柜台、企业网银。